格上安胜定增基金1期B号第二次分配公告
尊敬的格上安胜定增基金1期B号基金份额持有人:
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格上安胜定增基金1期B号”(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基金托管人与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了《格上安胜定增基金1期B号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存续期间,若基金财产所投向的投资项目完成退出后,基金管理人有权可根据项目资金回收情况决定是否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投资收益。在考虑本基金后期运作需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已变现资产以2018年10月15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第二次分配,分配款将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后5个工作日左右到账。
本次分配方案具体为:每单位份额分配金额为 0.80 元。
特此公告!
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
二 O 一八年十月十六日